江西道路交通標線按形態(tài)可分為以下四類:
a) 線條,標劃于路面、緣石或立面上的實線或虛線;
b) 字符標記,標劃于路面上的文字、數(shù)字及各種圖形符號;
c) 突起路標,固定于路面上,起標線作用的突起標記塊,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上用來標記中心線、車道分界線、邊緣線,也可用來標記彎道、進出口匝道、導流標線、道路變窄、路面障礙物等。;
d) 輪廓標,指示道路的方向、車行道的邊界,沿著公路前進的方向左、右側對稱連續(xù)設置。按設置條件,輪廓標可分為埋設于路面和附著式兩種。
江西道路交通標線按功能可分為以下三類:
a) 指示標線,指示車行道、行車方向、路面邊緣、人行道等設施的標線。
b) 禁止標線,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、禁止、限制等規(guī)定,車輛駕駛人及行人需嚴格遵守的標線;
c) 警告標線,促使車輛駕駛人及行人了解道路的情況,提高警覺,準備防范或采取應變措施的標線。
江西道路交通標線按設置方式可分為以下三類:
a) 縱向標線,沿道路行車方向設置的標線;
b) 橫向標線,與道路行車方向成角度設置的標線;
c) 其他標線,字符標記或其他形式標線。